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丨以执转破寻“破局之道”

2024-07-25 15:54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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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向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移送一起执转破案件装潢公司因经营不善,欠付多笔劳务工资与工程款多方申请人为主张自身权益向法院提起诉讼,后经法院判决,明确装潢公司需支付金额共计46万元但该装潢公司未按期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确定的义务,各申请人遂向宣恩县人民法院申请执行。

执行中,被执行人未履行义务,亦未报告财产。经过网络查控及线下调查,法院未能查到被执行人名下可供执行的财产,被执行人从始至终也未派人到场配合法院执行。案件承办人考虑该装潢公司在宣恩法院存在数个案件未能履行完毕,并有案件已经终本的困境,随即向申请执行人释法说理、征询意见,经多方审理同意后,承办法官将该装潢公司移送“执转破”审查。

执转破是执行案件移送破产审查制度的简称,是指人民法院在执行程序中,发现作为被执行人的企业符合破产条件时且申请执行人或者被执行人任何一方同意,将执行案件相关材料移送有管辖权的法院进行破产审查的制度。   执行程序以个别清偿为宗旨,遵循普通债权平等受偿原则。在被执行人无财产可供执行或者财产不足以清偿全部债务时,需启动破产程序解决债务清偿问题。

近三年来,宣恩县人民法院执转破案件4件,涉企执行案件75件,涉案金额1.7亿。通过执转破,有效解决执行案件中大量“僵尸企业”因执行困局造成的案件积压,实现规范灵活的市场退出机制,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实质化解执行难问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