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成功执结一起标的额10000元的买卖合同纠纷案件,以“一分钱也不懈怠”的执行态度,为申请人龙某追回全部欠款,切实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据悉,被执行人黄某因装修需要,向申请人龙某赊购了一批价值10000元的装修材料,承诺到期还款却未履约,龙某遂诉至我院。经法院调解,双方达成还款协议,但黄某仍未按协议履行义务,案件最终进入执行程序。
该案进入执行程序后,执行干警并未因标的额小而降低办案效率,立即对其名下财产进行查询,但黄某当时确无财产可供执行。2025年8月,依据申请人的申请和提供的线索,案件再次恢复执行。
恢复执行后,执行法官第一时间启动网络查控系统,对黄某的财产情况进行地毯式摸排,成功冻结了其名下银行卡存款6000余元。
鉴于案款尚未全部执行到位,执行干警根据线索锁定黄某行踪后,首先电话严肃告知被黄某拒不履行生效法律文书的严重后果,同时也从法理人情角度耐心劝导,阐明守信履约的重要性。
经执行干警耐心沟通,黄某的态度发生了转变,表示愿意主动来到法院履行剩余债务。几天后,黄某与龙某共同来到宣恩法院,在执行干警的见证下,黄某将剩余案款当场全部交付给龙某,这起纠纷终于画上了圆满的句号。
案件虽小,却关乎百姓的生计和社会的诚信;标的额虽少,却承载着群众对司法公正最直接的感受。宣恩法院在处理此类小标的案件时,始终坚持“小案事不小、小案不小办”的理念,充分运用智慧法院建设成果,强化网络查控手段的应用,不仅有效维护了申请人的合法权益,也让被执行人感受到了法律的温度与威严。此案的顺利执结,是宣恩法院深入推进“阳光执行”的一个生动缩影,我们坚信,只有将执行的每一个环节都置于阳光之下,才能真正赢得人民群众的理解、信任与支持,让公平正义不仅在纸上生效,更在百姓的心坎上得到实实在在的回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