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功扣划250万 顺利执结系列案

2015-12-04 14:53
    浏览: 537

                   

本网讯(通讯员 杨苹)近日,宣恩法院利用网络执行查控系统成功扣划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存款250余万元,顺利执结了多起涉及该公司的系列执行案件,该批系列案件包括3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1起合伙投资纠纷以及1起股权转让纠纷。

原告宣恩县某市政公用工程公司诉被告恩施州某房地产开发公司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宣恩法院经依法审理于2015年2月16日作出一审判决,判决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向原告支付工程款164万余元,并承担本案的案件受理费及鉴定费。该房地产开发公司不服一审判决上诉至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恩施州中级人民法院于2015年10月14日作出终审判决,判决驳回上诉,维持原判。判决生效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未自动履行判决书所确定的义务,原告遂于2015年11月17日向宣恩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宣恩法院在执行过程中,发现该房地产开发公司还有2件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案件、1件合伙投资纠纷案件以及1件股权转让纠纷案件也均已立案进入执行程序。由于该房地产开发公司在开发项目完成后已经撤离宣恩,公司法定代表人又系外地人,加之前4起案件总标的额达到120余万元,因此执行难度大,执行人员虽然做了大量工作,但始终未能取得突破性进展。为统筹执行资源,优化执行流程,宣恩法院决定将上述5件案件合并执行。

合并执行后,执行人员通过全国网络执行查控系统发现该公司在中国农业银行的账户上有存款250余万元,遂裁定对该笔存款进行扣划,并及时兑付给5件案件的申请人。目前除宣恩县某市政公用工程公司尚有部分款项没有完全到位外,其余4件案件均已执结,申请人的合法权益得到了有效维护。

今年以来,宣恩法院为破解执行工作难题和扭转执行工作困局,以“向管理要质效”为工作主题,通过“找不足、抓薄弱、想对策、谋提高”,努力规范工作流程,强化执行措施,加强科技应用,执行工作取得了较好的成绩。上述系列案的顺利执结,正是该院对执行工作强化管理的有力体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