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网讯(通讯员王克黉)10月11日上午,宣恩法院对全院22名驾驶员进行了安全培训。培训会上,该院党组成员、副院长林宏宇组织学习了恩施州政法系统警车(公车)使用管理“七不准”规定和机动车驾驶证申领和管理规定等法律和制度,党组书记、院长郑向东就安全使用警车作了具体要求和安排。
会议要求,一是确保“行车安全”,全院驾驶人员要在集中学习的基础上对道路交通法律法规进行一次系统的学习,安全驾驶、文明行车,确保不违章、不出安全事故。二是确保“车况良好”,要爱惜车辆,勤做保养,及时维修,严禁车辆带病行驶,确保上路车辆车况安全良好。三是确保“车容整洁”,要及时清洗车辆,随时保持车容车貌干净整洁。四是确保“使用规范”,司法行政科要进一步规范车辆管理,警车要按时入库,摆放整齐,不能驾驶警车办理与执法办案无关的事情,即使在执法办案中,也不得将车辆驶入、停放到敏感场所。
据悉,继去年警车安装GPS定位系统、实行“一车一卡”管理制度以来,该院警车管理规范、使用安全,没有出现任何安全事故和违规使用警车的情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