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真情和大爱坚守正义

——记全国先进工作者宣恩县法官陈升霄

2015-05-20 16:20
来源: 恩施日报
    浏览: 555

   

记者 李以国 通讯员 罗 程 何 威


   在美丽的贡水河畔有这样一位法官,黝黑粗糙的皮肤记录着他20年来在基层法庭的奔波与艰辛;敦厚朴实的外形让百姓一见就对他心生信赖和尊敬……他就是被当地群众亲切地称为“农民庭长”“和谐使者”的宣恩县人民法院行政庭庭长陈升霄。

勤于学习踏征程

   今年46岁的陈升霄出生在万寨乡金龙坪村的一个普通农民家庭,1990年,从湖北民族学院毕业。当了5年教师后,他怀着对法官职业的无限向往,参加招考,被宣恩县人民法院录用为书记员,分配至长潭河法庭工作,由此开启了法官人生的多彩画卷。

   “首先要熟悉法律,才能运用法律化解各种矛盾纠纷。”作为长期工作在审判一线上的法官,陈升霄深知自己作为法律的实践者,不学习、不钻研、不更新知识,是无法胜任繁重而复杂的一线审判工作的。为此,陈升霄在从事审判工作之初,就一直孜孜不倦地学习,努力为审判工作打牢根基。

   在陈升霄的办公室,办公桌上摆满了各类法律书籍,工作之余,他坚持挤时间学习业务知识;在陈升霄的家中,书柜里、沙发上、电脑旁,甚至床头,堆满了各种各样的法律书籍,下班回到家里,他就会拿起书来看一会儿,有时看着看着就到了深夜。

   法律法规烂熟于心、运用自如,陈升霄主审的2600余件民事案件,无一改判,无一重审,无一申诉,合格率达到100%。

                           

巡回法庭显真情

   2005年4月,陈升霄调任晓关法庭担任庭长,由于该乡地处深山,山大人稀,他每次到山里走访调查,都会深切感受到当事人到法庭接受调解、审判有诸多不便,还增加了诉讼负担。陈升霄开始琢磨,如果能进村入户,在案件发生地、当事人所在地建立临时审判点,设巡回法庭就能解决这个问题。

   2009年5月,在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中,晓关侗族乡堰塘坪村村民龚某向本村的左某借款1500元,最后连本带利加起来竟要还9320元,白纸黑字,让龚某有苦说不出。开庭当天,正值烟叶移栽季节,为不耽误农时,陈升霄顶着烈日爬上陡峭的山坳,将法庭设在了龚某的烟田边。龚某见左某起诉那么多钱,恶狠狠地丢下一句:“要钱没得,要命有一条!我要抢天气栽烟,没有时间和你们啰嗦。”“我知道你忙,所以才把法庭设在你的烟田边,保证不误你的农活。”面对恶言恶语,陈升霄没有恼怒,反而动之以情,晓之以理,耐心细致地给双方当事人做思想工作,缓和他们之间的矛盾,最终让他们自愿达成还款2500元的调解协议。

   用脚步丈量民情,用真情化解矛盾。在晓关法庭的7年时间里,陈升霄扛着20斤重的国徽翻山越岭4700余公里,巡回审理案件978件,用自己的耐心、细心和诚心,灵活化解矛盾纠纷,让当地群众感受到法律的温暖。


探索审判新模式

   为提高基层法庭的审判率、执行率和调解率,2006年,陈升霄创造性地建立司法协助员制度。在晓关侗族乡的40个行政村分别邀请1至2名政治素质高、责任心强的村委会成员为司法协助员,借助其与群众联系广、信息来源多、方法灵活多样的优势,建立起多渠道、多途径的纠纷解决机制,化解诉讼过程中“人难找、证难取、执行线索难寻”的梗阻现象,提高了审判质量和效率。

   针对部分案件涉及纠纷多,相关部门缺乏配合,调解效率低下的现状。陈升霄又适时创新推出了“1+3+X”联动调处机制,借助公、法、司及相关部门联合介入的力量,将人民调解、行政调解、司法调解有机衔接,从而将大量民事矛盾纠纷及时调处在基层。

   在审理一起持续30年的林权纠纷案中,为彻底解决矛盾纠纷,陈升霄带着乡国土、林业、司法等部门负责人和司法协助员到村里了解情况。经过他和司法协助员调查取证,以及各部门负责人向当事人讲解相关政策法规,最终,双方林地权属核实清楚,让这起长达30年之久的林权纷争画上了句号。

   陈升霄先后获得“全国先进工作者”“全国模范法官”“湖北省劳动模范”“恩施州优秀共产党员”等荣誉30余项。他的先进事迹被制成4集纪录片《山区法官》在中央电视台播出。在荣誉和鲜花面前,陈升霄没有骄傲自满,而是以更饱满的热情投入到工作中,用无声的“天平”旋律,“演奏”公平正义的和谐乐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