风险评估充分 应对举措有力

宣恩法院成功化解一起当事人非法携带农药事件

2013-04-24 18:56
    浏览: 374

   本网讯(通讯员 王克黉)“农药属于违禁物品,你不得带入法院审判区域,现在本院依法予以没收”近日,宣恩法院长潭河法庭在审理原告梁某诉被告张某离婚纠纷一案时,及时查获、收缴原告梁某所携带的剧毒农药,成功避免执法安全事故的发生。

该庭工作人员4月16日受理该案后发现,被告因家庭琐事将原告头部、颈部、手腕打伤,并多次扬言与原告同归于尽,同时,被告还要求提前开庭,与原告当庭对质。为此,该庭迅速启动风险评估预警机制,经多方了解查明,被告张某在与其前妻朱某的离婚纠纷中砍伤朱某父母、兄弟等三人,具有较大的潜在危险性。该庭迅速将有关情况汇总后向分管院领导和院长作了详细汇报。院领导高度重视,经仔细研究,决定将本案移至院机关审判庭开庭审理,并要求司法警察大队搞好协调配合,进一步严格安检,增派值庭警力,确保庭审安全。

开庭当日,经值班法警严格细致的安全检查,发现原告梁某带有剧毒农药一瓶,值班法警迅速将农药收缴,并及时启动应急预案,在向院领导汇报情况的同时,将梁某稳控在安检大厅,积极做疏导劝解工作,待梁某情绪稳定后,再将其带至审判庭,同时增派值庭法警,保障庭审安全,被告也迫于法庭的威慑认真遵守庭审秩序,至此,庭审得以顺利、平安的完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