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法院异地庭审保当事人权益

2013-07-22 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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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黄潇) 近日,为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县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把庭审现场搬到了州强制戒毒所,切实践行“司法为民”理念。
   据了解,今年5月17日,县法院受理了陈某诉我县某公司、田某、张某建筑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一案,在该院送达诉讼文书的过程中,了解到被告人之一的张某正在州强制戒毒所内戒毒。为了充分保障该案当事人的诉权,6月24日,该院组成专班前往州强制戒毒所,给张某送达诉讼文书并询问张某该案的基本情况,通过详细调查案情,该院决定将庭审搬到州戒毒所。
    据悉,经法官耐心细致的思想工作,本次庭审过程顺利圆满,为维护当事人的权益提供了坚实的保障,真正做到把审判执行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放在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上,为当事人维护合法权益畅通渠道、提供便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