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 刘蕾) 6月8日上午,宣恩法院组织召开了人民陪审员座谈会。宣恩县人大副主任姚元文、政法委副书记刘应县应邀出席会议。
会上,姚元文给新任命的人民陪审员颁发了任命书,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四项要求:一是提高认识;二是加强学习;三是依法履职;四是清廉任职。宣恩县法院党组书记、院长郑向东对人民陪审员提出如下要求:一是要树立正确的陪审理念。要准确地理解和把握立法原意,从思想上克服和杜绝陪审就是陪衬等错误认识,避免“陪而不审”“审而不议”等问题,切实担负起法律赋予的职责。二是要树立公道正派的个人形象。要遵守审判纪律,保守审判秘密,维护法律尊严。三是要着力加强自身的业务素质。要通过学习、培训开阔法律知识视野,树立现代司法理念,熟悉并掌握审判工作的基本知识和基本技能,以更好地履行人民陪审职责。郑向东还强调,在今后的工作中要做到:加强宣传教育,不断提高对人民陪审员制度重要性的认识;积极总结探索,建立符合人民陪审员工作规律的管理制度,建立符合法院工作规律的人民陪审员选拔使用、考核培训和管理机制;加强业务培训,提高人民陪审员履职水平;强化保障措施,为落实人民陪审员制度创造良好的环境,使人民陪审员制度得到更加全面具体的落实。
座谈会中,副院长罗军给人民陪审员作了业务指导,与会的人民陪审员就如何开展好人民陪审工作发表了意见和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