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黑吃黑”取不义之财 宣恩县三被告人盗脏款获刑罚

2024-02-26 15:49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审理一起“黑吃黑”案件,以盗窃罪判处叶某等人有期徒刑并处罚金。

2023年8月,被告人叶某、刘某、张某为获取私利,找到需要“卡农”的上家海某,表示愿意提供自己的银行卡来“跑分”,实则想要盗走银行卡内的脏款。三人认为,上家资金本就是违法所得,案发后必定不敢报警,风险很小。8月30日晚,叶某在与上家“跑分”时,借机脱离上家视线,将一笔7000元的资金转至自己的微信账户,随后由等待在现场的刘某、张某驾车将其接走。

叶某等人到案后均供认不讳并主动退缴各自违法所得。法院认为,被告人叶某以非法占有为目的,秘密窃取他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已构成盗窃罪,判处叶某有期徒刑七个月,缓刑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2000元。刘某、张某因涉及其他犯罪事实被另案提起公诉,均被判处相应刑罚处罚。

  ■法官说法

“跑分”涉嫌帮助信息网络犯罪活动罪或者掩饰、隐瞒犯罪所得罪。“跑分”时的资金是非法财物,盗窃该笔财物同样是违法犯罪行为。所谓的“黑吃黑”依然改变不了盗窃行为的犯罪本质。切勿心生邪念、怀抱侥幸,贪图一时之利而悔恨终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