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争吵,丈夫动手涉嫌故意伤害被判刑!

2019-05-10 08:53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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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龙远莲2016年3月1日,反家庭暴力法正式实施家暴不再是“家务事”,而是国家、社会都要管的“公务事”近日,宣恩一魏姓男子因为殴打妻子被判刑!

被告人魏某某与被害人张某系夫妻关系。2019年1月8日凌晨2时许,魏某某回家后,因房屋买卖纠纷与张某发生争吵、拉扯致张某倒地后,魏某某用其右脚踹向张某胸部的左侧,致张某左侧第6、7、8、9肋骨骨折。经鉴定,张某损伤程度为轻伤二级。

本院认为,被告人魏某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损害了他人身体健康,其行为构成故意伤害罪。被告人魏某某当庭自愿认罪,且本案因婚姻家庭纠纷矛盾引发,虽未赔偿被害人经济损失,但取得被害人谅解,酌定对其从轻处罚。故根据被告人的犯罪事实,结合其量刑情节,依法判处其有期徒刑十一个月,宣告缓刑一年。

法官提醒:家庭暴力不是家庭矛盾,是违法犯罪。请拿起法律的武器,保护自己,严惩恶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