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院践行“司法为民”喜结硕果

2013-01-17 10:03
来源: 办公室

   

本网讯(通讯员 王克黉)2012年,我院始终坚持密切联系群众的工作方针,把关注和保障民生摆在更加突出的位置,不断加强与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做到法院工作始终贴近人民群众,不断完善各项便民利民措施,改进工作作风,努力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在践行“司法为民”中喜结硕果。

扎实做好立案信访。我院注重规范“立案信访窗口”建设,建立健全首问负责、服务承诺、文明接待等制度,改善信访接待设施,着力为群众提供良好的诉讼环境。同时,坚持贯彻落实信访制度,建立“统一协作、源头预防、下访稳控”工作机制,实行院领导参与书记大接访、院(庭)长接待日和领导包案责任制。此外,注重提高案件质量,强化诉讼调解,推进源头治理,加大矛盾纠纷排查力度,及时解决初信初访问题,认真开展涉诉信访积案专项清理活动,有力减少了信访存量。2012年,我院共接待来信来访230件332人次。

   认真落实司法救助。我院坚持以人为本司法理念,采取人性化的司法服务,切实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坚持为符合法定条件的刑事被告人指定辩护人,保障其诉讼权利,坚持依法对经济确有困难的当事人实行司法救助和诉讼费缓、减、免措施,对生活确有困难的当事人,按照法定条件予以减交、免交、缓交诉讼费用,为其参加诉讼、实现诉求提供了必要的保障,全年共为当事人减、免、缓交诉讼费用9万余元;为生活确实困难的当事人发放司法救助资金24.4万元,为当事人解决了实际困难,最大限度地维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

   切实加强诉讼调解。我院始终坚持“调解优先、调判结合”原则不动摇,将调解工作贯穿于立案、审判、执行的全过程,依法适时调解,化解矛盾纠纷。2012年,我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759件,同比上升54.5%,审(执)结2611件,同比上升47.2%,其中,共有959件案件通过调解方式结案。

   始终坚持巡回办案。我院针对辖区山大人稀、交通不便等实际情况,创造性的把流动法庭、假日法庭开到田间地头、农家院落,既为地处偏远的农村群众提供更加方便快捷司法服务,又有利于深入矛盾纠纷发生地,有的放矢的开展调解工作,迅速化解矛盾纠纷。2012年,我院5个法庭共巡回办案175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