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

2019-07-19 10:39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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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本网讯(通讯员 孟小俊)在法院的众多执行案件类型中,排除妨害纠纷类案件因为存在长期矛盾和解难、传统观念破除难、亲朋帮忙强执难、屡次妨碍根治难等因素,成为了横在审理执行工作上的一头拦路虎。

为此,针对该类型案件,宣恩县人民法院采取多种执行方式。运用和解履行,以案释法促使被执行人自动履行,强制排除妨害,加大拘留罚款等强制措施手段相结合的方法,维护申请申请人的合法权益,社会的和谐稳定。

    日前,宣恩法院公开审理一起排除妨害纠纷案。源起被告周某某将杂物及铁棚子堆放在房屋公用通道之间,影响了原告罗某某、孟某某正常生活出行。逐两原告将其上诉至宣恩法院。

在受理案件后,承办法官结合案情,迅速调整思路,寻求突破,结合各种调解方式化解纠纷。经法院主持调解,双方当事人自愿达成协议,被告周某某于2019年6月15日前清除堆放在原、被告两家房屋公用通道之间的杂物及铁棚子。

   “每次调解,均以打开心结为前提。”承办法官表示,在调解中做到各种调解方式并举、相互补充、尽显优势,恰当把握调解时机,才能更大程度地化解矛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