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通讯员钱黄茜子、李章银)“感谢你们的贴心指导和高效服务,我的赔偿款到位了。真没想到,我足不出户,你们就帮我解决好了事故纠纷,为你们点赞啊!”2月27日,宣恩县珠山镇刘先生接到宣恩县人民法院的回访电话,对自己起诉的机动车交通事故责任纠纷案件得到圆满解决表示十分满意。
2023年5月,刘先生驾驶一辆三轮摩托车从宣恩县高罗镇前往县城,途中与驾驶他人车辆的李某发生碰撞造成交通事故,致使自身受伤、两车受损。同年11月,刘先生因赔偿事宜,将驾驶员李某、车主张某某及保险公司一起诉至法院。
收到起诉材料后,案件承办人考虑到刘先生的伤残等级、后期治疗费、护理费、护理依赖程度等无法明确,缺乏专业鉴定意见作为依据而无法进行协商,耐心指导当事人刘先生申请诉前鉴定。
诉前鉴定是指法院尚未立案受理前,一方当事人申请或双方当事人协商后,通过法院委托鉴定机构对民事案件中的专门性问题进行鉴别和判断,并提供鉴定意见的活动。
“为了让人民群众能够享受到更加优质、便捷、高效的司法服务,我们在承办案件时会积极做好宣传指导。本案通过诉前鉴定,能切实减轻双方诉累。”该案承办人介绍道。
鉴定机构于2023年12月21日对此案出具了鉴定报告,刘先生对赔偿数额有了明确预期,纠纷调解也有了基础。在调解之初,因案件涉及的4名当事人分散各地迟迟无法进行现场协商,案件承办人先利用微信群让大家交流,初步形成一致意见,协调各方约定2024年1月下旬一同前往法院进行正式调解。然正值风雪天气、道路结冰,4名当事人无法赴约。考虑到当事人的出行安全及纠纷调解时效,承办人当即协调安排诉前“线上调解”,各方迅速达成正式的调解协议。
“线上调解好了,但我又不会线上签字,法院的工作人员竟然冒着风雪赶到家里来上门指导,赶在年前帮我协调好,让我们都能过个安心年!”刘先生满意地说。
宣恩县人民法院在办案过程中借助多种现代化通信媒介和人民法院调解平台,实现“快立、快调、快审、快结”,高效处理各类纠纷,优化诉讼服务,持续加快推进诉前鉴定工作与诉前调解机制对接,让人民群众在感受到“公平与正义”的同时体验司法的“速度与温情”,以实际行动践行“法治是最好的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