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州唯一!宣恩法院1名个人获全国妇联表彰

2019-12-09 08:30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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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全国妇联表彰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先进个人,我州法院1个集体1名个人上榜。州中院刑事审判第二庭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荣誉称号,宣恩县法院长潭河人民法庭庭长范韬获“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荣誉称号,全州基层法院唯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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据悉,此次全国妇联表彰了996个“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集体”,995名“全国维护妇女儿童权益先进个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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宣恩县法院长潭河人民法庭庭长范韬,身处一线,时刻把妇女群众的利益放在第一位,不论大事小事都耐心细致处理,始终坚持司法为民。自2008年以来,累计办理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的诉讼及执行案件735件,充分运用法律手段,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为了最大限度地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范韬积极想办法解决困难,尽己所能申请司法救助,多次为当事人垫付相关鉴定费用,采取多种方法切实维护了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在案件审理中贯彻调解优先的原则,促进当事人和睦家庭关系的修复,充分考虑维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积极探索完善涉及妇女儿童权益纠纷案件的多元化解机制,加强人民法院和妇联组织的沟通协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