芦花鸡“组团”还债!

2025-08-05 09:20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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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执行一起民间借贷纠纷案件。面对被执行人不知去向的突发状况,执行干警果断采取灵活执行措施,在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的共同监督下,成功处置财产。

事情源于一笔两万元的借款纠纷,案件进入执行程序后,被执行人陈某仅偿还了三千元。经过查控,执行干警并未发现其名下有可供执行的财产线索,且其始终不接听承办法官电话,欠款一拖再拖,执行一躲再躲。

此时,申请人提供了一条线索,“法官,他回来了,我今天晚上过路看到屋里灯亮着。”申请人在电话中表示。

翌日一早,执行干警迅速出动,直奔被执行人家中,准备依法对其采取拘留措施,谁知,门开了,人却“蒸发”了——陈某不见踪影。“我也联系不上他,半个月前出门了,电话就一直打不通。”陈某的妻子表示。

正当干警们里外查看时,旁边厂房里传来一阵“咕咕”声吸引了注意,原来,陈某妻子在家饲养了一批具有市场价值的芦花鸡苗。

面对这笔意外的“活资产”,执行干警也犯了难,一方面考虑到目前不是售卖芦花鸡的最好时机,另一方面活体财产难以控制,几经折腾又无法保证存活率。

经过和申请执行人、执行监督员们多方商议,执行干警决定,对这批芦花鸡采取“活体查封扣押”,明确权属归属执行案件,但暂时仍由陈某妻子饲养保管,避免价值受损,待找到合适买家后变现偿债。

“这批芦花鸡如果你决定自己售卖,售卖之前要主动联系我们。”执行干警向陈某妻子明确告知案件已在执行状态,配合执行才能解决问题。

这灵活的一招,瞬间化解了“人难寻、财难动”的僵局。在场的人大代表、人民陪审员、律师代表对执行关键环节进行了及时、有效、全程的监督见证。

此次行动将“阳光执行”的理念贯穿始终,晒出了执行的透明度与公信力。实实在在维护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让“如我在执”的承诺在“鸡毛蒜皮”的小案中熠熠生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