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2022年以来,宣恩法院以诉讼费用改革作为支点推进构建多元化纠纷解决格局、鼓励非诉纠纷解决方式适用和促进纠纷分流上面进行了探索,以充分发挥诉讼费用杠杆作用为基础,为人民群众提供高效、便捷、低成本的纠纷解决方式。
对民商事诉讼案件,在确保“应免尽免、应缓尽缓”的前提下,立案时按照简易程序立案,减半预收诉讼费,裁判生效后再依法收取最终诉讼费。适用小额诉讼程序的案件立案时不预收诉讼费,裁判生效后败诉方承担10元诉讼费,庭前撤诉不收费。涉企案件经调解撤诉免予收取诉讼费。对困难企业和群众提供诉讼费减免缓救济,做到“应救尽救”。
2022年,我院通过诉前调解以“诉前调解+司法确认模式”,对800余件民商事案件免收诉讼费,免收诉费金额达50余万。
通过设立金融法庭,对涉金融类的矛盾纠纷进行专业化和集约化办理,尤其是支付令的推广适用,大大降低了涉金融类矛盾纠纷的化解成本。因为支付令案件的收费为普通民事案件收费的三分之一,我院去年办理的金融案件为220件,其中支付令案件占比50%,金融类案件诉讼涉案标的为2000多万,我院就金融案件收取诉讼费用相比较前几年,下降了50%,仅收取10万余元。受经济下行的影响,预计我县今年涉金融类的矛盾纠纷还将大幅度攀升,年收案会达到300件以上,我院在今年不仅还将继续推广适用支付令,以此降低涉金融类案件的化解成本,还将鼓励金融类案件的诉前和解,进一步降低涉金融类案件的化解成本,降低当事人的诉讼成本和融资成本。
对困难群众和困难企业打官司提供诉讼费、执行费减、免、缓司法救助。自2022年以来,我院为困难企业打官司缓交诉讼费100余件,为困难群众打打官司缓交诉讼费50余件,涉及金额20余万元。矛盾纠纷和解后撤诉,我院退还诉讼费80余件,涉及金额10万余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