践行马锡五审判,情系群众化纠纷

2021-07-20 09:17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浏览: 885

基层法官除了办案,更多的是要围绕案件跟群众打交道,李家河人民法庭始终坚持“能调则调,调解优先”的原则,用群众易懂的语言诠释法理,用群众信服的方法化解纠纷。

近日,李家河人民法庭审理的一起建设工程施工合同纠纷与一起劳务合同纠纷,两起案件均系同一当事人。2020826日,张某与杨某签订协议,张某雇请杨某为其修建茶厂厂房,工程完工后经查验,该工程有部分地方不合格,故张某拖欠杨某部分劳务工资,杨某以张某不支付劳务工资为由诉至法院,在审理过程中,张某反诉杨某工程建设不合格,要求返工整改。

image.png

李家河人民法庭在受理案件之后,承办法官去现场查看厂房修建情况并组织双方当事人调解,在法官居中调解下,张某和杨某达成和解,张某向杨某支付拖欠的劳务工资,杨某承诺在限定时间内完成厂房整改。

随着农村社会经济的飞速发展,农村建设日益增多,建设过程发生纠纷的案件,往往是基层法庭遇到比较多、比较难处理的,这类案件呈现出矛盾大、涉及广等特点,现在农村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土工匠,非专业出生,技术上存在瑕疵,这一农村社会普遍现象是这类案件高发的主要原因。

法官遇到这类案件,假如一味地去鉴定、判决,往往会导致审理期限过长,影响当事人生产,同时还劳民伤财,甚至这类案件处理不当或者是机械判决,极易引发信访、缠访,更让群众对法官失去信心,留下伤痛。

当基层法官短时间内无法改变农村施工人员基本都是土工匠这一农村社会普遍现象,就只能改变基层法官的办案方式和服务模式来为人民服务,李家河法庭主要运用以下两种方式破冰:1、践行马锡五审判方式,在矛盾纠纷现场进行调查和调解,扩大案件普法的影响力;2、通过联村法官制度,加大法制宣传力度,增强群众的法制意识,预防此类纠纷发生。据统计,近年来李家河法庭所有涉及农村建设纠纷的案件均以调解结案,达到了案结事了人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