八旬老人二诉,调解守护幸福

2022-11-11 17:02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近日,一位老人孤身来到宣恩县人民法院,请求法院判决其子女依法履行赡养义务,法官通过调解,成功为老人解决了难题,该案件取得了良好的社会效果和法律效果。

在老人踏进法院的一刻,工作人员便认出这是龙某,他早在2019年就因赡养问题在宣恩法院提起过诉讼,当时达成调解协议,约定四个子女每人每年给父亲支付赡养费2160元(原五个子女,长子1998年外出务工后下落不明)。但三年过去,龙爷爷的身体大不如前,患上了高危型高血压、过敏性皮炎等多种疾病,长期需要药物治疗,现有的赡养费无法保障医疗开支,请求四个子女每人每年向其支付生活费、护理费、医疗费5000元。老人已80岁高龄,妻子过世,除养老金外并无其他经济来源,说到伤心处,老人几度想要落泪。考虑到老人情况特殊,工作人员梳理材料,帮他立案,叮嘱他保重身体,回家后注意接听电话。

审判委员会专职委员苏学斌受理该案后,立即带领两名干警驱车四小时到达老人居住的村庄,通过联系村干部和走访周围邻居,详细了解四被告家庭的基本情况及老人生活状况。由于老人家中不通公路,干警们还步行一小时,走山路到达老人家中。老人看到法院工作人员很是激动,工作人员立即上前安抚老人情绪,认真倾听其诉求。通过这次走访,工作人员得知该家庭的矛盾渊源颇深,仅凭一纸判决根本无法解决实际问题,必须将矛盾从根源化解,让亲情不再缺席。
组织调解的过程十分艰辛。一开始,龙某的子女们情绪激动,拒绝到场参加庭审。几个女儿认为父亲重男轻女,小时候没有给她们提供更多的教育机会,长大后对她们的生活也不闻不问。面对这样棘手的情况,法官决定采用“背对背”调解法,逐一谈心,各个击破,积极劝导双方消除对立情绪,共同为修复亲情作出努力。赡养父母不仅是中华民族传统美德和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更是每个人应尽的法律义务。
通过多次与当事人进行沟通、交流,从法、理、情的角度耐心劝导,子女们的态度逐渐软化,也认识到了自身的问题。他们向法官敞开心扉,表示自己并非不愿意赡养老人,而是或因自身家庭困难,或因老人重男轻女心存芥蒂,才造成了如今的局面。法官考虑到各方当事人的家庭情况,给老人细细算了一笔账,提出目前急待解决的并非生活费问题,而是医疗费用。通过耐心劝导,最终,四名子女主动支付了老人近三年的医疗费用,为老人解决了最根本的问题,这一举动修复了产生裂痕的亲情,该案件圆满画上句号
苏学斌法官表示,百善孝为先,为人子女无论自身有何种困难,无论你对父母对你的抚养是否满意,都不是拒绝赡养父母的理由。作为子女,应尽到自己的义务,让父母安心的度过一个幸福安康的晚年。
近年来,宣恩法院落实多元化矛盾纠纷化解机制,加大调解工作的力度,针对赡养纠纷等涉民生案件,强化诉调对接,力求将纠纷尽快妥善化解,为当事人维权提供更为高效率低成本的服务,积极回应群众“急难愁盼”的问题,为构建和谐社会贡献法院力量,彰显司法的力度与温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