慎用强制措施,妥善调解涉企纠纷

2021-11-18 20:46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浏览: 3031

近日,一起涉企买卖合同纠纷案件通过切实履行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慎用强制措施、加强调解的方式得到及时化解,保障了企业正常经营不受影响,维护了良好营商环境。

基本案情

2019年3月至2020年1月,宣恩某建材公司陆续向宣恩县教育中心全民健身公园建设项目工程供应商品混凝土,但中标该工程的公司在支付40万元货款后尚欠175万余元,宣恩某建材公司经多次催要未果,遂于2021年7月26日将恩施州某建筑安装公司及其宣恩分公司诉至宣恩县人民法院。同时,法院根据原告宣恩某建材公司的申请,于2021年9月8日作出民事裁定,冻结了两被告公司的银行账户,冻结金额为170万余元。

财产保全不仅是防止当事人财产转移的手段,更是一种未雨绸缪,从源头维护胜诉权益的执行措施,但因双方当事人均涉及企业,为维护良好营商环境,承办法官在开庭审理后详细了解了被告公司的经营现状、存在的困难等,并进行了经济影响评估,同时,被告宣恩分公司的相关人员也找到法院反映了公司目前面临的困境,希望能协调解冻账户。

承办法官高度重视,组织了多次调解,对双方公司温言相劝,耐心疏导,分析利弊,辨法析理,最终原、被告公司均作出一定让步,同意先解冻被告恩施州某建筑安装公司宣恩分公司的账户,待原告公司收到第一期款项后再解冻被告恩施州某建筑安装公司的账户。就此,两被告公司得以尽快恢复经营,原告公司也得到了宝贵的流动资金,案件取得了双赢的效果。


近年来,宣恩法院在审理涉企案件时,全面落实涉企案件经济影响评估制度,杜绝机械办案,尽力将诉讼活动对企业的影响降到最低。同时,本着调解优先的原则,加大调解力度,切实解决企业间矛盾纠纷,保障企业良好运转,为企业营造良好的法治化营商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