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经济纠纷案件

2017-11-15 09:06

本网讯(通讯员 孟小俊)近日,宣恩法院成功调解一起利川某单位退休干部刘某某与他人之间的经济纠纷案件。

利川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组建的某加工厂欠下原告刘某某和妻子黄某某的工资以及原告家的土地征用款共计16万元,该厂及公司均以资金短缺为由推诿拒付。2015年7月10日,时任利川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财务总监的陈某某以其个人名义把该厂拟付给原告的10万元款项借给陈某某,由陈某某向原告出具借条,并同意支付资金占用费1万元,借款期限为52天,约定2015年8月底前还清借款和资金占用费11万元。陈某某在出具借条后在该厂的销售代理人黄某某处拿走10万元。后被告用种种理由搪塞不履行还款义务,原告遂诉至法院要求还款。

在法官动之以情、晓之以理的调解和劝说下,最终双方当事人达成了协议:陈某某于2018年2月15日前给刘某某支付本息12万元;利川市某生物科技有限公司给刘某某写下的欠条于2017年11月5日前返还给被告陈某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