离婚协议约定债务全部由一方承担,债权人可以向另一方主张债权?可以!

2021-12-25 15:17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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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宣恩县人民法院执结了一起金融借款合同纠纷案件。

案情回顾

我院于202168日判决邹某、刘某成偿还宣恩农村商业银行借款本金10万元,并自2021428日起按照年利率14.325%支付利息至贷款还清之日止,付某玲、吴某伟对上述借款本息承担连带清偿责任。

判决生效后,邹某、刘某成一直未偿还债务,宣恩农村商业银行遂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

执行过程中,承办人了解到邹某、刘某成二人因生意失败已经办理离婚手续,名下房产亦已变卖偿还其他债务,现邹某在外找工作,没有稳定经济收入来源,加之还有两个孩子及老人赡养,确实无力偿还银行全部贷款。而担保人付某玲、吴某伟二人也因疫情影响收入有限,无法帮助尽快偿还上述贷款。

承办人核实邹某、刘某成、付某玲、吴某伟的财产状况后,考虑到四被执行人还是有一定的还款能力和还款意愿,为避免因迟延还款导致纳入失信黑名单等严重后果,多次给双方当事人做调解工作,经协商,宣恩农村商业银行同意四被执行人在偿还2万元后分期分批偿还贷款。至此,本案得到圆满执结,既保障了胜诉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也避免了对被执行人生活、工作造成不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