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结果,宣恩法院一篇案例获评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优秀奖:
蒲昌福交通肇事罪案——因第三人侵权造成工伤,可否同时获得民事赔偿和工伤保险赔偿
编写人:湖北省宣恩县人民法院 周颖、闫玲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关于公布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
评选结果的通报
法办[2019]359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高级人民法院,解放军军事法院,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高级人民法院生产建设兵团分院:
由最高人民法院主办,中国应用法学研究所承办的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已全部结束。自2019年5月下发《全国法院系统2019年度优秀案例分析评选活动征稿通知》以来,我院共收到由各高级人民法院初评并推选的优秀案例分析2471篇,涉及人民法院审判业务工作的各个领域。为确保评审水平和质量,我院专门组织30余位资深法官和法学教授组成10个专家评审工作组,制定严格的评审程序和评审标准,实行一稿三评、独立评审、同行评审,对各推荐单位入围前100名的2427篇参评案例进行了认真评审。同时,为确保获奖案例的评选质量,我院专门组织召开终评会议,对获奖案例从裁判结果和法律适用正确、案例典型性和指导性、裁判要旨和案例注解撰写等方面再次进行集体审议。最终,经复评、终评,共评选出案件办得好、案例写得好、社会效果好的获奖案例479篇,其中一等奖案例11篇,二等奖案例90篇,三等奖案例144篇,优秀奖案例234篇。同时,根据各级人民法院本院报送的案例质量与获奖情况,共评选出先进组织单位30家,其中高级人民法院、中级人民法院、基层人民法院各10家;根据各高级人民法院辖区内人民法院的案例获奖总量、获奖等级等,共评选出来自10家高级人民法院的先进组织个人12名。为激励先进,推动案例研究工作,决定对“江苏省人民政府诉安徽海德化工科技有限公司生态环境损害赔偿案”等479篇优秀案例分析编写人、湖南省高级人民法院等30家先进组织单位、上海市高级人民法院牛晨光等12名先进组织个人予以表彰。现将评选及表彰结果予以公布。
全国各级人民法院要以此次优秀案例分析评选为契机,继续加强司法案例研究,深入挖掘人民法院审判执行案例中的法律精髓,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繁荣应用法学研究,提高人民法院司法能力和职业化水平。
最高人民法院办公厅
2019年11月1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