耐心细致做调解 讲法析理息纷争

2013-04-09 18:5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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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网讯(通讯员 陈涛)今年3月28日,我院长潭河法庭调解了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原告袁某与被告李某1993年3月8日结婚,系再婚组合家庭,婚后未生育共同子女。近日双方因对各自再婚前子女的经济帮助而引发矛盾,原告赌气之下诉至法院要求离婚。

承办法官在接待袁某的过程中,问情况、话家常,耐心地做思想工作;之后迅即电话联系李某,了解案情。次日,承办法官又和同事一起专程驱车前往李某家,了解到袁某、李某再婚之后一起安家置产抚育小孩,共同生活了十几年,双方有很深厚的感情基础,于是耐心地给双方做调解和好工作。在多次和双方的电话交谈中,对双方晓之以理动之以情,袁某和李某被承办法官的耐心、真诚所打动,双方重归言好,撤诉了结此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