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执行攻坚】想通过申请再审规避执行?是万万不能的

2021-12-10 11:06
来源: 宣恩县人民法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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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9日,宣恩法院成功执结一起租赁合同纠纷案件。

恩施某建筑材料租赁站诉郭某租赁合同纠纷一案,因郭某未按判决履行支付190000元赔偿款,故租赁站申请强制执行。

因被执行人对租赁物赔偿款存疑,拒不自觉履行法院生效的判决文书内容,并称该案有新的证据出现要求申请再审,致使申请执行人与被执行人自行协商未果。执行员向被执行人示明,即使被执行人申请再审也不能中止本案的执行,要求被执行人按照判决书内容履行,并向其告知了拒不履行法院判决的法律后果。

听取执行员的耐心讲解后,被执行人当即表示愿意按照法院判决内容履行,其对原判决内容争议的部分另行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申请执行人考虑到被执行人的实际情况,同意被执行人分期履行且被执行人妻子唐某以其奔驰牌小型汽车对被执行人提供执行担保,最终双方达成执行和解协议,本案顺利执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