宣恩县法院2016年度能源消耗统计分析报告

2016-12-22 16:50

为全面掌握能源消耗状况,根据县机关事务管理局有关要求,现将县法院2016年度能源消耗情况汇总分析如下:

一、能源消耗总体情况

2016年县法院总建筑面积5716,用能人数138人,其中编制人数78人,能源资源消耗主要是办公用电、用水、公务车辆用油、食堂厨房用天然气(2016年使用)等。

2015年,全年用电消耗147414千瓦时,用水消耗2461立方米,汽油消耗55737升,2015年用能人数90人,人均用电1637.9千瓦时/年,人均用水为27.34升/年,人均用油619.3升/年。

2016年,全年用电消耗153774千瓦时,用水消耗2253立方米,汽油消耗24193升,天然气消耗4761立方米,2016年用能人数108人,人均用电1423.8千瓦时/年,人均用水20.86升/年,人均用油224升/年,人均天然气44.08立方米/年。

二、能源资源消耗变动情况

经统计2016年能源资源消耗呈现整体下降的态势,其中人均用电量同比下降13.07,人均用水量同比下降23.7,人均汽油同比下降63.8。实现了人均能源下降2以上的目标,完成了县里规定的任务。

三 、2017年能源工作安排

1、加强节能宣传教育。进一步增强工作人员公共节能的意识状况,增加工作的主动性和自觉性。适时举办节能专题讲座,营造良好的节能氛围。

2、深化机关节能管理。严格执行已有的各项节能制度,完善办公用电、日常用水、公务接待等一系列节能事务管理措施,以期保质保量的达到县委县政府的要求。

3、完善节能考核评价。不断完善节能降耗工作目标责任制。切实加强对节能工作的组织领导和监督检查,对成绩突出的予以表彰,对考核不达标的部门进行通报批评和问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