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详细内容
信件标题:
宣恩县人民法院胡玲作风不正
问题类型:
建议
【信件内容】
尊敬的领导你好! 宣恩县人民法院单位员工,胡玲,身份证后四位162X,已副业经营为由办理贷款赚取额外收益,涉及违纪违规,后续蓄意逃避。多次向单位反应该工作人员问题,单位都包庇不作为。现在党中央开展廉洁从业从政纪律,整顿歪风邪气,我觉得这种行为就属于该整顿整治的行为。党风廉政建设从来不是一个口号,而是一项伟大的工程,需要各个部门各司其职。 主要诉求:1.针对胡玲在外办理贷款的事情严查,是否属实,如果属实则进行处理处罚,如果不属实,我们将按照骗贷行为移交检察院立案诉讼,追究胡玲的法律责任。 2. 宣恩县人民法院第一责任人,对下属管理督查不力,之前多次向单位反应胡玲个人作风道德问题和做副业的问题,不但没有进行批评教育,还包庇纵容胡玲,多次联系单位电话,单位同事都反映不在,是否存在虚占职位,吃空饷的问题。 3宣恩县人民法院相关单位开展党风廉政警示教育,整顿歪风邪气,不然只会滋生腐败,如果上下相互包庇,那么一切反腐倡廉以及党风廉政建设工作只是一句口号。 坚决杜绝挖墙脚薅羊毛的不耻行为,杜绝做出损害人民群众利益的事情。 4.希望责任单位督促胡玲履行债务债权义务,做到遵纪守法和诚实守信。 习近平总书记多次对信访工作做出重要批示指示,要求妥善处理解决群众的合理诉求,如果我的诉求得不到满足,我会向上级部门以及信访部门层层反馈,曝光这种懒政不作为的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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发信人:
苟福生
发信时间:
2022/12/27 14:03:36
【信件回复】
您好!您的来信收悉,根据您来信中反映的事项,我院进行了调查核实,现将相关情况回复如下: 1.经我院政治部监察工作人员分别与胡玲同志谈话、与您电话联系了解到,胡玲曾向你司宜信平台借款,后你司与胡玲双方因本金及利息偿还发生争议,导致借款本息未清偿完毕。 2.胡玲同志为我院聘用人员,属编外临时工作人员,经查证胡玲同志在院工作考勤、考核情况,并未发现其违反我院规章制度行为。 3.我院在与胡玲同志的两次谈话中,均当面提醒胡玲应积极偿还债务。 4.你司与胡玲存在的借贷争议属一般民事纠纷,如若自行协商未果,你司可依法提起民事诉讼。若法院判决生效后胡玲仍未履行还款义务,你司可依法申请强制执行,我院将全力配合执行法院强制执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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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复人:
宣恩县人民法院
回复时间:
2023/1/9 16:08:29